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又称“G.S.P证书”、“Form A证书”,是指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或地区在经济、贸易方面的一种非互利的特别优惠待遇。即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出口制成品或半制成品时,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予以免征或减征关税。普惠制于1970年由联合国贸易开发会议第四届优惠特别会推行实施。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可以扩大出口,多创,加速经济基础发展、促进产业工业化。许昌办理亚太原产地证FORM B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的特点
普惠制产地证明书它是受惠国的原产品出口到给惠国时享受普惠制减免关税待遇的官方凭证,适用于一切有资格享受普惠制待遇的产品。现在所有给惠国都接受格式A,格式A证书相当于一种有价证券。
因而,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优惠问题特别会规定,其正本必须印有绿色纽索图案底纹,以便识别伪造与涂改,尺寸为297×210毫米,使用文种为英文或法文。格式A由出口商填制申报,签证机构审核、证明及签发。
证明书使用的文种为英文或法文,但证明书背面注释可以使用受惠国本国文字印刷。签证机构必须是受惠国政府指定的,其名称、地址、印模都要在给惠国注册登记,在联合国贸发会秘书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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